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国家规定公民是有且只可以有一个户口的。香港属于中国行政区,也是属于中国的一部分,原则上公民领取到相关永久居留证以及身份证以后,是需要到原户籍部门注销户口信息的,具体可以到当地户籍部门咨询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一个身份证号。好多人有好几个户口,这都是违法的。当你有了新户籍之后,走正常的程序,原来的户籍就注销了。
是的,要注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