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经因伤致残(五级残疾军人)30年的荣誉军人回答你的问题:
可能你的父亲是没有补发的可能了。
我们残疾军人的证件丢失,要到属地民政局优抚科申请补发,这是免费的。而补发的依据就是民政局长期保存的从军档案,里面应有部队医院的治疗小结和评残依据等一系列的文件。此间民政局优抚科会要求你到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这要自费的。对于损坏补正就是旧证换新证(免费的)。这个补发过程就是一个月以内。
因为你没有讲清楚问题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你父亲当时是属于“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那么在1999年以后,国家就取消了当时三等甲级、乙级(现在的7级、8级残疾军人)的资格。
你的问题讲民政局丢失档案,那你父亲的抚恤金是不是一直领取不断的?我们的抚恤金是从不间断的,由民政局直接打到银行卡里,不用我们持有的《残疾军人证》而是依据档案直接发放的;如果是的,那么你父亲就不会丢失档案;如果不是那就有第一种情况的可能。
至于再到部队里补办档案那是很困难的事,不但担是部队政治部门证明的问题,还有部队医院的住院小结几乎就是不可能在30年以后可以得到的。
你要搞得话只有到属地民政局优抚科去查询,可能还有希望。
请问我是74年服役期间病历己找到就是记录晚饭后打球摔断左手和左腿痛不能走路切除半月板我是不是困公能不能要求补平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