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护照需要材料:身份证原本、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
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护照申请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
一、广州户籍 16周岁(含以上)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需预约后本人办理,申请表可自行打印或到出入境办理时打印。(原件);
2、申请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需要原件);
3、申请人的有效期一年内数码相片检测回执(需要原件);
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户口本(未领取身份证的未成年人) (需要原件);
二、广州户籍(未满16周岁)
办理材料:
1、申请表(需要原件、需预约后本人办理,申请表可自行打印或到出入境办理时打印);
2、申请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需要原件);
3、申请人的有效期一年内数码相片检测回执(需要原件);
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户口本(未领取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需要原件);
5、监护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等)(需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
6、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需要原件、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人需提供);
7、陪同人身份证明(需要原件、未满16周岁且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申请人需提供);
8、监护人的身份证明(需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
还要看你是否广东户口。
广东户口:
1、需申请人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2、照片为普通证件照(规格为48mm×33mm),建议直接在办证部门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3、须网上预约申请的地区需要先在网上提交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建议提前打电话咨询是否需要网上预约。
4、《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www.gzjd.gov.cn/gsmpro/wsmpserviceutilservlet.servlet?Action=getBlobInpuString&id=77b0bfb69ee64e0fb4488e6485171f12.doc
申请表上的签名要在受理时当场签,不要提前签名。
5、未满16周岁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五年,16周岁以上(含)的签发十年期护照。
6、提前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是高效申请护照的关键。
办理机构
【受理机构】:就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
具体办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请点击查看:
http://www.gdcrj.com/bszn/jwgk/201103/t20110302_20920.htm
办理程序
【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www.gzjd.gov.cn/gsmpro/wsmpserviceutilservlet.servlet?Action=getBlobInpuString&id=77b0bfb69ee64e0fb4488e6485171f12.doc)
2、照片及回执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1张,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相片1张;
3、身份资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单位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5、监护人资料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指纹信息
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要当场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民警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可在手指伤病痊愈后重新申请换发护照(费用自理)、补采集指纹。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加注:曾用名、外文姓名或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汉语姓名不一致的,须提交户口簿、公证书、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申请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护照换发: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3)护照补发:损毁的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遗失或被盗的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如在国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END
办理时间和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加急:5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200元/本; 换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20元/本。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1993〕价费字16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
非广东户口:
符合条件的广东外省居民可以在广州、深圳等地区办理护照的首发、换发、补发等申请。
1、 需申请人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2、 照片为普通证件照(规格为48mm×33mm),建议直接在办证部门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3、 需要网上预约申请的需先在网上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建议提前打电话咨询是否需要网上预约。
4、 《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www.gzjd.gov.cn/gsmpro/wsmpserviceutilservlet.servlet?Action=getBlobInpuString&id=77b0bfb69ee64e0fb4488e6485171f12.doc
申请表上的签名要在受理时当场签,不要提前签名。
5、 未满16周岁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五年,16周岁以上(含)的签发十年期护照。
6、 提前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是高效申请护照的关键。
申请对象
1、在本省市就业的外地人(指在本省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2、非本省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及其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本地居民的非本地户籍配偶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4、非本省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
5、非本省市户籍在本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此类人员只能申请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普通护照)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办理机构
【受理机构】:就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
具体办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请点击查看:
http://www.gdcrj.com/bszn/jwgk/201103/t20110302_20920.htm
办理程序
【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可以加注不超过3个(含)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回国后申请补发的。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www.gzjd.gov.cn/gsmpro/wsmpserviceutilservlet.servlet?Action=getBlobInpuString&id=77b0bfb69ee64e0fb4488e6485171f12.doc)
注:在广州市申请护照办理的非广州户籍居民填写《非本市户籍居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下载地址如下:
http://www.gzjd.gov.cn/gsmpro/wsmpserviceutilservlet.servlet?Action=getBlobInpuString&id=7376da9bbc2c4b0980fcb29494a5292c.doc
2、照片及回执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1张,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相片1张;
3、不同申请对象所需的相应材料:
(1)在本省市就业的外地人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及资料变更页)、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省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及资料变更页)、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省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需提交:本省市户籍居民(配偶或父母)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及资料变更页)、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属配偶的提交结婚证,属子女的提交出生证)。
(4)在本省市就业的外地人员或在本省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的配偶及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需提交:本省市就业的外地人员或在本省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及资料变更页)、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免交)、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属配偶的提交结婚证,属子女的提交出生证)。
(5)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需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及资料变更页)。
(6)非本省市户籍在本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及资料变更页)、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原件。
4、监护人资料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加注:曾用名、外文姓名或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汉语姓名不一致的,须提交户口簿、公证书、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申请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护照换发: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3)护照补发:损毁的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遗失或被盗的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如在国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6、指纹信息
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要当场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民警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可在手指伤病痊愈后重新申请换发护照(费用自理)、补采集指纹。
办理时间和时限
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200元/本; 换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20元/本。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1993〕价费字16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
本地人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照片+照片回执去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可以网上预约。
非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要另加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连续一年本市社保证;高等院校在读学生要另加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
如果你是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还要拿申请回单位盖批核章。
以下是流程:
1、上户口所在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填表预约;
2、按照预约时间带上证件去出入境管理局填表、交表;
3、按要求用银行卡付费;
4、领取办证回执;
5、在回执上所示领证日期或之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回执领取。户籍地15个工作日,非户籍地须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