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与《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人均综合用水量差别

2025-01-05 12: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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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是一回事情,本来就是给定一个范围,取值还是根据实际情况定。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中提到:给水工程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进行设计。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10~20年。
从这一点上理解,规划必须考虑到远期的发展变化,所以取值范围会定得大一些,所以看到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GB50282-98)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一区为240-450,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中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220-370。
个人的理解。

回答2:

用水定额取值在这个范围内就行,具体要根据你设计项目所在地区的控规来确定取值。建议取中间值,免得评审专家意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