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有时效限制吗?

2024-12-04 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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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时效限制。

  1、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的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单个职工实际工资之间没有直接、对应的关系。

  2、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四十六条之规定,其诉求缺乏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规定行使劳动关系单方解除权或劳动关系终止时,或者双方经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使劳动关系单方解除权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2:

  1、我现在离职,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吗
  鉴于你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可以单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8条第3项

  2、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受时效限制
  单位为员工缴社保是法定的义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一系列劳动法规都有相关规定,只要单位一天未缴纳就算是延续着违法的状态,员工随时有权要求单位依法补缴

  3、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6条第1项和47条第1款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依据是劳动法100条
  一般情况下,不交社保除了经济补偿外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例外的情况是某些地方超过一定年限就不予办理补缴手续,这样的情况吃亏的是劳动者,这时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缴金额的现金补偿。具体能不能补缴,建议你还是去当地的劳动局询问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回答3: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一条就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你以这一条就可和单位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帮你补交社会保险和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