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表

2024-11-28 00:32:2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14年10月1日起,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15年标准也是参照这个,这个是最新标准),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1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4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参考:民政部网站

  http://yaj.mca.gov.cn/article/ydfx/yfbz/201409/20140900707004.shtml

回答2:

根据民政部二00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发布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五章 抚恤金发放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我估计你的问题在于部队与地方的衔接上面,你可能就是2009年底退役,《残疾军人证》的发证日期就是关键,如果是2009年12月的就要找部队联勤部门或者部队所在地民政局,要回2010年的抚恤金,有一点你可以放心的,我已经受伤致残30年了,从一年几十元的保健金到现在一月几千元(因战五级)的抚恤金,国家从来没有少过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