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无论是父方还是母方,只要自己的子女尚未成年,就不能免除其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离婚不能成为父母任何一方免除对自己子女监护责任的理由。所以未成年子女将他人打伤,要由其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未成年子女本人有财产,依法应当先行从起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有由其父母予以赔偿。
我觉得需要父母双方负责,因为孩子是跟母亲,是他的监护人,但是是父亲带去玩没有看好造成的,而且父亲仍然有监管照顾好孩子的义务,这钱应该双方负责。
事发时,由父亲监护,应由父亲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