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来看,两者都可以。但是税局一旦跟你较真,你两种都不行。因为按照经济业务的流程,必须是先取得专票,证明了拥有了该批货物的物权,然后再进行销售(包括出口销售)。那么你知道自己的问题了吧,税局从严的话,不承认你出口销售,那么你什么时候做销售都没用啦。
针对这种情况,你自己要准备以下的回答,税局有可能会问到你:
1、为什么你先出口,然后再取得货物的所有权?那么如果证明出口销售的货物所有者是你们公司的?
2、你们公司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如果你公司所有的出口销售都这样走,而不是个别,那么你真的应该要改,否则税局的经办人员会为你承担太大风险,他们绝对不会退税给你)
建议你们把自己取得的专票的日期和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比较,如果相差只是几天还好说,就说财务人员希望清关出报关单后才开票,确保顺利出口。如果迟的不是几天,而且一两个月,而且是大部分业务都这样的话,你就得担心下面情况:
1、税局工作人员为了确保不错退税,他们会向上游税务机关发函核查,一个来回下来,几个月是很大可能的。
2、通过发函,税务机关内部要求对你的供货企业进行整改,整改的内容就是货物出货后延迟做收入(就是迟开票)。你的供货企业为此会承担税务风险,这部分的罚款等,可能会转嫁到你公司那里呢。
1、“免退”税政策适用于外贸型出口企业,也就是本公司没有生产加工过程,全部外购然后出口。
2、免:就是指出口货物免征销项税,退:就是按进货金额*出口产品适用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
3、退税申报就是等出口货物90天内单证收齐后,录入申报软件,生成申报盘,打印申报表并随同申报资料一并上报当地主管退税机关。
主要的申报资料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进项发票、出口发票等。
最好下个月再做,不过做账需要的话也可以先做暂估入库
这个没有前后顺序的,你可当月做收入,等进口关税与增值税发票收回在入帐与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