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必要,就别去办那个什么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如果要办,需要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内30日内办理,
因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组织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当自依法设 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 ”
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组织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的,可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所以你说的这个500块的罚款是合法的。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当地质监部门是否已经责令你限期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果没有,那么不应该立即罚款
个体的话应该不多
赶紧补办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