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工厂的话,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解除,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话,你要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第三十六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现在劳动用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人单位直接招聘,然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正规的单位劳动者在实习期间也签订劳动合同,实习结束用人单位聘为正式工的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另一种就是用人单位自己不招聘员工,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两种用工方式,不管哪种,劳动者都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合同合同的申请,目的就是给用人单位重新招聘及培训新职人员留有一定的时间。你的这种情况,属于见习期合同已满,还没有签订正式聘用的劳动合同,在有辞职申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职的,无需从提出辞职申请然后再等待三十天后再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