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间的、单位间的、企业间的或政府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外汇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经常发生贷款外结算,以结清买卖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 它是建立在商品交易货物与外汇两清基础上的结算,又称为有形贸易结算。
国际非贸易结算:国际贸易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以及政治、文化等交流活动,例如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和转移、国际借贷等引起的外汇收付,称为非贸易结算。它们都是建立在非商品交易基础上的,也称为无形贸易结算。常见的无形贸易结算如侨汇、旅游、运输、通讯、建筑、保险、金融、咨询、广告等的非贸易结算。
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是指与其他国家建立往来账户,代理对方的一些业务,为对方提供服务的银行。对一家银行来说,代理行实际上不附属于本银行,代理行关系就是不同国家银行之间建立的结算关系。
现金结算:是转账结算的对称。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行为,是货币结算的形式之一。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单位与个人之 现金结算
间的款项收付以及单位之间在转账结算起点金额以下的零星小额收付。
票据结算:是指支付结算的重要内容。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国际结算制度:国际结算制度又称国际结算体系,它是指各国之间结算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方法和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