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式不同:
1,分封制是与宗法制相联系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郡县制是在国家大一统的条件下实行的,是按地域划分的。
2,分封的诸侯王位世袭,并拥有封地;郡县的官吏由皇帝或朝廷任免调迁,官位概不世袭,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地。
3,诸侯国拥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郡县则是地方行政机构,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
二、目的不同:
分封制为西周的统治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容易导致王侯割据势力的形成,
郡县制,是秦废除分封制.行郡县制度。初设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由中央直接统治管理,不容易导致地方割据势力.从而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三、相同之处:两制度都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都在当时起了重要的作用,并为以后的朝代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