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94年参军-98年退伍的5级农村伤残军人没有工作现在能要求民政部门给我安排工作吗?

2024-12-04 08: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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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 但是必须先联系你受伤时所在部队政治部门或军区的联勤部出具相关证明 在你现在居住地当地政府出具无业证明最好能够证明你现在生活困难之类的文书 后一并找你户口所在地的军转部门协商解决 最好您能到当地区县级的武装部详细咨询一下

回答2:

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务院《义务兵安置办法》的规定:
农村户籍兵源的退役军人,除了立有二等功者以外,包括残疾军人都属于那里来、那里去的原则。这个法规是对全国而言的,所以你没有了民政局安置的义务和责任;
但是我的五级、六级(我们受伤时的二等甲级、二等乙级)战友所在比较发达地区的,也有安置的个例;但是更多的就是自己外出打工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