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到期之后住户不肯走,是否可以定义为擅闯民宅

2025-01-18 15:58:0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可以。
但可以定义为“非法侵占”,属严重的民事侵权行为(当然,他也违约了。法学上这叫“责任竞合”)。
可请求法院判决其返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2:

首先,如果你们只是口头达成的租赁约定,没有采取书面形式的,那么只要约定的租期超过6个月,视为不定期租赁,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在合理期限要通知承租人。
其次,如果你们就租赁达成书面协议,出租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出租人行使自己的所有权取得房屋。这个不能定义为擅闯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