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立法上没有专门一条说明,但是有两条合在一起就能说明这个问题。《公司法》中有以下两条规定(简述):1、公司为其他企业或他人提供担保,应当根据公司章程,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控股股东不得参加表决事项,应当回避。上面两点说得很清楚,要担保,就要股东大会通过,但控股股东要回避。你想,全资子公司股东就那么一个(也就是母公司),这个母公司又不能表决,所以股东大会无法进行,那么全资子公司也就无法为母公司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