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不用担心;国家有法律规定;不得歧视乙肝;
乙肝两对半对于大多数用人单位来说,都要求员工入职前做乙肝两对半项目的检查,检查结果直接影响该员工的就业问题。这种类似检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精神,涉嫌就业歧视。在中国体检,是用工单位直接将个人体检表从医院提走,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医院无权未经个人同意,将个人体检表以及各种信息提供或透漏给他人或单位。是用人单位与医院的双重违法操作。
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除报经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用。用人单位不得以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辞退或解聘劳动者。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受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受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受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
正常的检查是没有查二对半的,只查肝功能,要是肝功能正常就不需要担心。只是怕公司和医院是联体的,暗地里检查二对半,这种情况应该也不会太多吧。
现在乙肝标志物不允许检查了,只要肝功能正常即可。
肝功能正常,属于携带者而不是病人。
但乙肝大三阳属于个人隐私,不要对人泄漏,因为我国乙肝歧视相当严重。
现在不让检查乙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