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纠纷的法律问题 对方先动手 我没还手 也没伤 请问 可以告他吗 怎么告 处罚结果怎样 非

2024-12-05 06:38:4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这种情况,派出所只会给你调解的,或者顶多给他500以下的罚款,毕竟你没有受伤。你告他是没有用的,法院会告诉你这是治安案件,归公安局管辖,法院无权处置。
冤家宜解不宜结,找派出所或者有名望的调节一下吧。

回答2:

一、因为他没有给你的身体造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所以不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不属于犯罪;也无法依据民法而索取赔偿,所以不能到法院去起诉他,法院不会受理。
二、他的这种行为仅仅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你的这种情况可以报案,如果公安机关负责的话,他会先调解,因为对方的行为情节特别轻微。但是你可以把你的遭遇向其具体说明,请求公安机关给予他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