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复议及赔偿 今天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爸骑自行车进小区(绿灯时横穿机动车道)

2025-01-19 20: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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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已经错过了对责任认定书的复议期,责任认定书已经生效。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通过诉讼才能否定该责任认定书并改变当初的协议。但是你要推翻已经生效的责任认定书和协议,就必须有重大情节存在方可起诉并立案。从你所说的协议书内容看,由于当初对伤情估计不足,因此按责任对半,各自自负损失。忽略了你爸伤情严重的问题。因此属于存在重大被忽略了的情节。
但是,你首先必须证明的是你爸的伤是车祸所致,否则不能成立。一般需要不超过24小时的诊疗与确诊记录。
同时请重新说下事故经过。你说的里面没有提到当时各自车道及走向、撞击位置等情况,交警是怎么确定你爸也有责任的?并且是半责,这里面一定存在重要情节你没有说。如果不存在这个问题,那么交警判你爸半责本身就有问题,可以在起诉中以当时不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为由,要求重新确定事故责任。由此可能得到进一步的赔偿。

回答2:

按照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过了复核时限,你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那个调解书有法律效力,你在诉状中要写明对损害结果估计不足。如果你对交警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话一并在诉状里提出,法院完全可以对前面的认定不采信而重新作出责任认定,前提是交警的责任认定有明显的不公。

回答3:

按照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回答4:

当时是交警出具的事故简易认定书中,你们3方都同意了你所诉说的而且签字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