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换物业公司了,和原物业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还有效吗?

2024-11-08 22: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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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区换物业公司了,和原物业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是有效的,物业也是作为中介来向房客承租的,只要房东无异议,则租房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扩展资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回答2:

在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前合同继续有效。
我国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合同法规定,单位和个人接受业主委托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无论管理单位变动或业主(出租人)将房屋出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房合同继续履行到期。
经过业主同意,可以将房屋委托新管理单位出租,经过业主同意租赁合同到期可以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合法的民事行为,没有违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回答3:

要是你说的情况下,那就没有法律效益。
第一业委会提供的办公用房在法规上是不允许出租的,你承租的本来就不合法。
第二办公用房是业委会无偿提供给物业公司使用的,如果更换物业公司后业委会还要无偿提供给新的物业公司使用,新的物业公司是没有义务、责任权利承认老物业公司所签的合同,除非新物业公司也想违规出租给你。
如果要想比较安全、麻烦事少的话你最好能和业委会签订一份合同。

回答4:

如果原物业公司和现物业公司,合同未有相关约定,合同无效。当然,这种情况,你必须清楚,如果没有约定,你必须三方签订协议做好权利义务的转移,不然你很吃亏,谢谢,请采纳

回答5:

原则是负法律责任的,应该新物业和小区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才对啊,如果没签那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