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我问一下,辞退,离职,停职,开除是什么意思,工资又该何时结??

2024-11-30 14: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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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辞退,离职,停职,开除的含义: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

  停职,是指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严格来说停职检查还不算处分,还属于检查阶段,怎么处分,是检查之后的事。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实际上,企业通常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只要其错误不十分严重,并愿意改正错误,就不马上开除,可先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以观后效。

  二、工资结算:

  1. 一般,开除和辞退,除结清工资外,须给予一定的工资补偿,具体参考我国《劳动合同法》

  2. 离职,停职要根据具体原因,通常如果是员工自己的原因,结清工资,办理手续就解除劳动关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辞退 公司把你给开除了(工资给你结清);离职 就是自己主动申请离开公司;停职 公司没开除你只是暂时不让你上班,保留你得工号;开除 game over
以上 工资一般都是按照公司人事流程结算

回答3:

辞职就是你提前和老板说不做了 离职就是你没和老板打招呼的情况下 直接走了人, 停职就是老板现在让你回家休息几天 先不要上班了, 开除就是老板直接说不要你了
离职的工资就是按正常手续给你 离职一般拿不到工资 开除也按正常工资给 停职也一样 就这了

回答4:

前面都是不干的意思嘛。。。。工资都事后统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