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不能在北京领残疾证。
异地办理残疾人证,全国尚没有统一规定。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办理残疾证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1寸照片到所在县(市、区)残联联系办理,残联办理残疾证不收钱,办理残疾证是当地残联一般会指定一家医院评定残疾等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目前不能,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指出的办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所以,异地办理残疾人证,可以具体关注政策动向及咨询相关部门。
在2017年沈阳已经实现了首个在异地办理残疾人证事例!此外,部分地区在出台本地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提出,可进行异地残疾人证办理,明确了可在异地进行残疾鉴定、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申请的方式。
本人身在异地不能到户口所在地指定残疾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的,可以在异地、由省级残联和卫生计生委共同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比如——河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对本省范围内长期居住在非户口所在地且行动不便的申请人,经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同意,可在长期居住地县级残联确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将相关材料报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由户口所在地残联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办理残疾人证。
扩展资料
举例:
沈河区残联创新服务方式,采取和残疾人居住地残联协同办理体检的办法,解决了残疾朋友的后顾之忧。
居住在大连的沈阳人王海罡,最近想为偏瘫卧床的老父亲办理残疾人证,申请残疾人护理补贴。但因为父亲最近一直在大连居住,按照规定,他需要回到父亲户口所在地沈阳办理。
按相关文件规定,残疾人在办理残疾证时实行区县属地管理原则。在外地居住的残疾人回沈阳办理残疾人证需要来沈阳三次,第一次是提出办证申请,第二次是做体检,第三次才能取回残疾人证,通常残疾人证办理周期为15—20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沈阳首次异地办理残疾人证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证办理条件
1、办理残疾证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1寸照片到所在县(市、区)残联联系办理。
2、残联办理残疾证不收钱。
3、办理残疾证是当地残联一般会指定一家医院评定残疾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其效用主要体现在:
(1)证明残疾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凭证;
(2)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3)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
●地方残联如何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
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是各级残联的职责,是残联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残联的经常性工作。各级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作了明确规定:
(1)残疾人证由省级残联统一编号,县级残联负责核发和管理。
(2)以《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认定发证。对于明显残疾,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认定发证;县级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请县及县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检查后认定核发。
(3)严格按残疾类别、等级和残疾人证各栏具体要求填写残疾人证,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4)残疾人康复脱残、死亡要及时收回残疾人证;残疾人证遗失要及时注销并补办新证。
(5)规范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杜绝向非残疾人发证。
●制发残疾人证不得向残疾人收费
由于我国残疾人生活水平低且短期内难以改善,国家指定制发残疾人证不向残疾人收费。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收取残疾人证工本费的通知》(财综字〔1997〕131号)中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及以下各级残联向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证时一律不得收取工本费。"
财政部《关于制发残疾人证经费负担问题的通知》(财社字〔1997〕164号)进一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向中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缴纳的工本费(每证0�55元)由省级财政负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以及以下各级残联向残疾人核发残疾人证时,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各地残联在核发残疾人证过程中发生的证件运输、保管及登记、申领等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每年核定残联事业费时统筹安排解决。"
办理残疾证须知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等都要给予一定的照顾和扶助。
二、办事程序:(一)户籍证明;(二)4张一寸照片;(三)持医院认定残疾类别证明(市友谊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市眼科医院)(四)填写“残疾人状况登记表:(五)残疾证办理,由工作人员审核后,上报残联批准。残疾证换证程序同上。(换证时须交回原证)。
三、依照市残字(1996)25号文件精神,应向未达到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交款通知书》,如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足交纳保障金的,可对其进行罚款和行政处罚。
四、在办理残疾证及管理残疾人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办事人员服务态度差,工作不认真,工作中常出现差错,可向领导及时反映。
不能!这是实行属地管理的,在户口所在地办证,全国都可以用!但不能在户籍地以处的地方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