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供水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及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3)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4)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和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登记表(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5)二次供水设施场所平面图、水质生产、储存、水处理、消毒设备及防护情况;
(6)供水管线情况(其中供水管道用蓝色标明,污水管道用红色标明);
(7)提供具备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水质卫生检测报告;
(8)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协议及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能够证实确实进行清洗消毒的证明材料,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含消毒具体方法、时间、消毒人员);
⑼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一人一份,必须手工答题)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换证需要提供资料有(1)、(4)、(7)、(8)、(9)项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旧卫生许可证原件
下面的提供给你一个宾馆的制度
为配合宾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1.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同事应尽的职责。 以上三条是每位服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一、考勤制度(范文) 1.按时上下班签到、签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说明原因,经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须持医务室或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有申请人、换班人、领班、经理签字批准。 5.严禁代人签到、请假。 二、仪容仪表 1.上班必须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工服必须干净、整齐。 2.酒店要求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3.严禁私自穿着或携带工服外出酒店。 三、劳动纪律 1.严禁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区域。(例如:提包、外套) 2.严禁携带酒店物品出店。 3.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 4.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擅离职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岗位逗留。 5.上班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换饭,除用餐时间外,不得在当值期间吃东西。 7.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8.上班时间内严禁收看(听)电视、广播、录音机及任何书报杂志。 9.严禁使用客梯及其他客用设备。 10.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购计划;
十、 审议批准饭店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一、 审议批准饭店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十二、 审议批准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三、 审议批准饭店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操作流程;
十四、 审议批准饭店年度工资方案;
十五、 审议饭店装修改造方案,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
十六、 审议饭店固定资产增减、处置方案,并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十七、 审议批准饭店总经理代表饭店对外签署的合同、文件,有必要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十八、 对饭店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过程及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十九、 定期向XXXXXX酒店物业管理公司通报饭店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二十、 检查饭店经营管理过程中,饭店资金及其他资产的使用是否符合饭店管理制度的规定和《XXXXXX国际饭店管理合同》的宗旨;
二十一、 监督、检查饭店的财务、业务及经营情况;对经理和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饭店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并适时制止,同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二十二、 协助饭店管理人员做好市场开拓,协调饭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为饭店的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十三、 当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饭店和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二十四、 将每次会议情况和形成的决议向公司董事会作专题报告;
二十五、 督促公司委派在饭店从事管理的人员服从饭店总经理的统一管理;
二十六、 履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日常工作方式
二十七、 管委会主任代表管委会对饭店的管理行使管委会的职权,主任不在饭店现场时,由其授权的秘书长或副主任代为行使职权。
二十八、 管委会成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协助管委会主任履行管委会的职责。
二十九、 管委会成员在管委会主任的授权下,可以对饭店日常经营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提交管委会。
三十、 各单位向管委会呈送的文件、资料,统一由管委会秘书收取、登记,然后送管委会秘书长按文件处理程序办理,办理完后由秘书统一存档。
三十一、 日常事项的处理以文件传阅的形式,由各位成员在限定时间内出具书面意见,管委会主任汇集各成员的意见后形成处理意见。
三十二、 对需要开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由管委会主任或其授权成员召集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通过管委会会议形成决议。对于会议无法形成决议的情况,由管委会将会议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处理。
三十三、 管委会成员应当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承担责任。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或饭店)管理规定,致使饭店或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委员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
第五章 管委会成员权利的限制
三十四、 管委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含饭店)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饭店和公司的利益,严禁有下列行为发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一) 利用在饭店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三) 侵占饭店或公司的财产,挪用饭店或公司的资金或者将饭店或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四) 将饭店或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五) 以饭店或公司的资产为他人作担保。
(六)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含饭店)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七) 同本公司(含饭店)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八) 泄露公司(含饭店)秘密。
(九) 超越授权范围,以管委会或管委会成员的名义进行活动。
(十)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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