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支付给境外个人的佣金需要企业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吗?如果要,请帮忙提供具体的文件规定。

2024-12-01 18:05:35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这玩意,你就是找出了所谓具体明确的文件规定也没用。你唯一的办法是问管你单位的税务局专管员,由他给你解答。因为文件是死的。每个专管员的解读都不同。你的解读不一定跟你专管员的相同,于是你的做法或许不能得到他的认可,那你做了等于白做。

回答2:

支付给国外个人的佣金,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外的所得不在征税范围之内,故境外中间商取得的佣金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四条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