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不是以对方是否签字的。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不成功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