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财产分配,在原理上跟离婚财产分配大体上是一样的。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再婚的处理和第一次婚姻是一样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了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不能分,这是她父亲的婚前财产为他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财产,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可以。因为这是承租房,不是产权房,拆迁补偿是给承租人的,她爸爸这时也是承租人之一,因此也有权利得到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因此这时她父亲的房产有:自己的婚前房产加上拆迁房的一半产权。她继母的房产为:拆迁房的一半房产。
五,如果他们不离婚,将来关于继承的问题要看双方谁先过世。因为《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并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因此如果继母先过世,她的财产就由她父亲,她的父母亲(如果在世)和继母的儿子,以及你女朋友(如果她父亲再婚时,她还是未成年人,并且与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继承。到她父亲过世时,他的财产就由你女朋友和爷爷奶奶(如果在世)共同继承。
六,她的继母把房子转赠给她的儿子是可以的,但要经过你朋友的父亲的同意。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而且互有继承权。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房产证已经办理,就视为对她儿子的无偿赠予,如果你朋友的父亲提出异议的,可以要回一半的购房款。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即使是你朋友父亲出钱,也有她继母的一半。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 不是这样的,婚前个人财产都是个人财产。具体的法律条文: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
2 不可以,虽然那是在婚后取得的,但是实际上是她在婚前的收益。
3 如果那房子是她继母话那么就可以给她的儿子,不管她儿子是不是判给了她前夫。但是按照你上面所说的那房子是她爸爸的所以她继母没有权利对那房子进行处分,除非他爸爸把房子赠送给了她继母。
那房子给了她儿子你们要不回来房子,但是可以要回来钱,当然具体的要看她爸爸那钱是借的还是赠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