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的狼赏析、翻译

2024-12-01 0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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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狼原文朗读解析

回答2:

翻译: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
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赏析:

《狼》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狼三则》。

《狼三则》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户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户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第二段分两层。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果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方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今天我们重读这个故事,可以悟出一个正确的道理,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回答3:

一、译文

一个屠户在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屠户在路上遇到了两只狼,紧随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他。屠户又把骨头投给它,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脚步,但是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上了。骨头已经没有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的处境很危急,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屠户看见田野中有个麦场,场主在里面堆柴,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向麦场,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起身,用刀劈砍狼的头,又劈砍几刀杀死了狼。屠户正想要走,转身看柴草堆后面,一只狼在其中打洞,意图想要钻洞进入柴草堆来攻击屠户的后面。

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入一半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断狼的大腿,也杀死了这只狼。屠户才明白之前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

狼也是狡猾的动物,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二、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三、注释

1.屠:这里指屠夫,即以宰杀牲畜为职业的生意人。

2.晚:在晚上。

3.归:返回,回家。

4.尽:完。

5.止:通“只”,仅有。

6.缀(zhuì)行甚远:紧随着走了很远。缀:连接,这里是紧跟的意思。

7.惧:畏惧,害怕。

8.投以骨:“以骨投之”,把骨头投给狼。

9.止:停止。

10.从:跟从。

11.并驱:一起追赶。

12.故:旧,原来。

13.屠大窘:屠户非常困窘急迫。大:很,非常。窘:恐怕,担心

14.恐:担心,害怕。

15.敌:敌对,这里是胁迫、攻击的意思。

16.顾:回头看,这里指往旁边看。

17.积薪:把柴草堆积在一起。薪:柴草。

18.苫(shàn)蔽成丘:覆盖成小山似的。苫:盖上。蔽:遮蔽。

19.乃:副词,于是,就。

20.弛:放松,这里指卸下。

21.前:上前。

22.眈眈(dān)相向:瞪眼朝着屠户。耽耽:注视的样子。相:偏指一方。

23.少(shǎo)时:一会儿。

24.径去:径直走开。去:离开。

25.犬坐于前: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

26.久之:过了一会儿。之:助词,凑音节,无意义。

27.瞑(míng):闭眼。

28.意暇(xiá)甚:神情悠闲得很。意:这里指神情、态度。暇:空闲。

29.暴:突然。

30.以:用。

31.毙:杀死。

32.方:副词,正。

33.转:转身。

34.洞其中:在其中打洞。洞:挖洞。

35.意:意图。

36.隧:在柴草堆里打洞。

37.暴:突然。

38.以:来。

39.尻(kāo):屁股。

40.股:大腿。

41.乃悟:才明白。

42.假寐(mèi):原意是不脱衣服小睡,这里是假装睡觉的意思。寐:睡觉。

43.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这里有“原来是”的意思。

44.黠(xiá):狡猾。

45.顷刻:一会儿。

46.禽兽之变诈几何: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变诈:作假,欺骗。几何:多少,这里是能有几何的意 思。

47.耳:语气助词,罢了。

四、赏析

这是清代著名作家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故事。和柳宗元一样,他把厨具精炼发挥到了极致。古代汉语之所以简洁,有一个原因,就是句法比较简明。句子大多是简单句,句子之间的逻辑因果和间的承接都是活力了的。把复杂的过程、其间的因果、前后的联系,放在叙述的空白里,是文言小说作家常用的手法。

这篇文章,文风之所以如此干净利落,还有一个原因:全文几乎都是叙述,没有描写,没有抒情。除了最后一句是感叹以外,作家的感情没有直接流露。作家运用这种白描手法,可以说是炉火纯青。但要真正把白描手法讲得让学生有感觉,就得用还原的方法,把那些在作者那里省略的东西补充出来。

这就是说,要懂得文章的好处,就得不仅仅满足欣赏已经定写出来的,还要把有写出来的想象出来。对一个教师来说,光是讲解课文上已经有的东西是不够的,还要养成一种敏感,就是善于把文章中没有写的东西想象出来。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这个屠户的面目、衣着、年龄就没有写,客观的情况,除了一个“晚”字,全部省略了。能否省略的原则是对后面文章的进展有无作用。有则多写,无则省略。没有肉只有骨,就对后文描写屠夫穷于应付的作用极大。如果肉很多,狼吃饱了,撑得慌,情节可能会有另外一个发展。

“途中两狼”,表明不是一只,如果是一只就没有后面的惊险故事了。这里作家的省略很多。跟着他,摆脱不了,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直到追得他没3有办法,才把骨头丢给儿狼们。从这种过程的省略,不仅可以看出作家的笔法简洁,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出作家的匠心。大凡前面提到的,后面必有发展。

蒲松龄叙述的功力,并不仅仅在叙述比较简单的事情上,而且在叙述复述复杂的事情时,他也能使之具有某种不亚于描写的效果。对于比较复杂的事情,叙述本来是比较困难的。亏得蒲松龄以简驭繁。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量词的灵活运用。

由于两只狼在前面没有以形状和颜色来区别,这给后来分别叙述二者带来了难度。蒲氏起初肜了两个“一”(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代表两只不同的狼。紧接着,情势变化了,再用两个“一”就缺乏变化了。他改用位置来区别(后狼、前狼)。

等到骨头吃完了,两只狼仍继续跟踪着屠户,但它们是并排,还是一前一后,或者是一会儿并排,一会儿一前一后,就不值得交代了,作者就干脆含混地用“两狼”(并驱如故),不再强调二者的区别了。接着,作者又有区别了:“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还是用一个“一”字,就轻而易举地把两只狼恰如其分地分别开来了。

读者只要从中获取必要的信息,凭上下文想象出二者的不同,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区别,本来可以写出很多,但是,作者略而不计。这就是精炼的“精”的要义。不要小看这样的文字。这里有作家长的匠心——尽可能把与情节无关的细节省略掉。把动作和情景减少,以免干扰读者对情节因果链的注意,这是本文之所以精炼异常的原因之一。

本文的好外不仅仅是精炼,还在于把有限的细节有机地组织起来。

随着故事的进展,叙述出现也细节和比喻,有一点描写。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这是因为,这种状态是一个悬念,结局时将有一个解释,这对情节有相当的重要性:屠夫杀了两只狼后才悟出来,原来狼做出心不在焉的样子,是为了麻痹他(“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结局使前因获得了解释,读者对情节的意义有了新的体验。这种情节因果的有机构成,正是小说的特点。

这篇文章,表面上看,好处是写得很干净,没有可有可无的话。但光是这样还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地方又有一些描写的笔墨。仔细分析以后才发现,凡是花了一点笔墨的地方,在后来都是有新的意义。这就使这篇篇幅很小的文章,在文字结构上,具有了一定的有机性。前文不仅仅是为了前文,而且对后文有用,后文也不仅仅为了后文,而且对前文有用,这叫做用笔有前后照应之效。

文章最后有一点议论,从小说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省略的。现代小说家往往回避把主题都讲出来,因为把倾向性隐藏在情节发展过程中,更有利于调动读者的心理参与。现代小说更倾向于为不同读者的多元理解留下充足的空间。

但蒲氏是我国古代文言小说家,他的《聊斋志异》几乎在每一篇故事后面都要发一通议论,有时用“异史氏”的名义(其实也就是他自己),有时则作为文章的一个部分。可以把这一看成是一种体式。不仅《聊斋志异》如此,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文章后面就有“太史公曰”。这是一种传统的格式,蒲氏不过是稍稍作了一些调整而已。

扩展资料

道理

对于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屈服,不能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

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和坚持,取得胜利。

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要勇敢地面对,勇敢机智地进行斗争;因为退缩,忍让是没有出路的。

一切像狼一样的恶人,都是以害人始害己终,自取灭亡。

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无论怎样狡猾奸诈,最终都会失败。

对付能把狡诈奸猾的狼杀死的"屠夫",那就敬而远之吧。

永远不要向恶势力低头。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

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回答4:

一、译文

一个屠户在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屠户在路上遇到了两只狼,紧随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他。屠户又把骨头投给它,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脚步,但是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上了。骨头已经没有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的处境很危急,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屠户看见田野中有个麦场,场主在里面堆柴,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向麦场,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起身,用刀劈砍狼的头,又劈砍几刀杀死了狼。屠户正想要走,转身看柴草堆后面,一只狼在其中打洞,意图想要钻洞进入柴草堆来攻击屠户的后面。

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入一半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断狼的大腿,也杀死了这只狼。屠户才明白之前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

狼也是狡猾的动物,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二、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三、注释

1.屠:这里指屠夫,即以宰杀牲畜为职业的生意人。

2.晚:在晚上。

3.归:返回,回家。

4.尽:完。

5.止:通“只”,仅有。

6.缀(zhuì)行甚远:紧随着走了很远。缀:连接,这里是紧跟的意思。

7.惧:畏惧,害怕。

8.投以骨:“以骨投之”,把骨头投给狼。

9.止:停止。

10.从:跟从。

11.并驱:一起追赶。

12.故:旧,原来。

13.屠大窘:屠户非常困窘急迫。大:很,非常。窘:恐怕,担心

14.恐:担心,害怕。

15.敌:敌对,这里是胁迫、攻击的意思。

16.顾:回头看,这里指往旁边看。

17.积薪:把柴草堆积在一起。薪:柴草。

18.苫(shàn)蔽成丘:覆盖成小山似的。苫:盖上。蔽:遮蔽。

19.乃:副词,于是,就。

20.弛:放松,这里指卸下。

21.前:上前。

22.眈眈(dān)相向:瞪眼朝着屠户。耽耽:注视的样子。相:偏指一方。

23.少(shǎo)时:一会儿。

24.径去:径直走开。去:离开。

25.犬坐于前: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

26.久之:过了一会儿。之:助词,凑音节,无意义。

27.瞑(míng):闭眼。

28.意暇(xiá)甚:神情悠闲得很。意:这里指神情、态度。暇:空闲。

29.暴:突然。

30.以:用。

31.毙:杀死。

32.方:副词,正。

33.转:转身。

34.洞其中:在其中打洞。洞:挖洞。

35.意:意图。

36.隧:在柴草堆里打洞。

37.暴:突然。

38.以:来。

39.尻(kāo):屁股。

40.股:大腿。

41.乃悟:才明白。

42.假寐(mèi):原意是不脱衣服小睡,这里是假装睡觉的意思。寐:睡觉。

43.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这里有“原来是”的意思。

44.黠(xiá):狡猾。

45.顷刻:一会儿。

46.禽兽之变诈几何: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变诈:作假,欺骗。几何:多少,这里是能有几何的意 思。

47.耳:语气助词,罢了。

四、赏析

这是清代著名作家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故事。和柳宗元一样,他把厨具精炼发挥到了极致。古代汉语之所以简洁,有一个原因,就是句法比较简明。句子大多是简单句,句子之间的逻辑因果和间的承接都是活力了的。把复杂的过程、其间的因果、前后的联系,放在叙述的空白里,是文言小说作家常用的手法。

这篇文章,文风之所以如此干净利落,还有一个原因:全文几乎都是叙述,没有描写,没有抒情。除了最后一句是感叹以外,作家的感情没有直接流露。作家运用这种白描手法,可以说是炉火纯青。但要真正把白描手法讲得让学生有感觉,就得用还原的方法,把那些在作者那里省略的东西补充出来。

这就是说,要懂得文章的好处,就得不仅仅满足欣赏已经定写出来的,还要把有写出来的想象出来。对一个教师来说,光是讲解课文上已经有的东西是不够的,还要养成一种敏感,就是善于把文章中没有写的东西想象出来。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这个屠户的面目、衣着、年龄就没有写,客观的情况,除了一个“晚”字,全部省略了。能否省略的原则是对后面文章的进展有无作用。有则多写,无则省略。没有肉只有骨,就对后文描写屠夫穷于应付的作用极大。如果肉很多,狼吃饱了,撑得慌,情节可能会有另外一个发展。

“途中两狼”,表明不是一只,如果是一只就没有后面的惊险故事了。这里作家的省略很多。跟着他,摆脱不了,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直到追得他没3有办法,才把骨头丢给儿狼们。从这种过程的省略,不仅可以看出作家的笔法简洁,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出作家的匠心。大凡前面提到的,后面必有发展。

蒲松龄叙述的功力,并不仅仅在叙述比较简单的事情上,而且在叙述复述复杂的事情时,他也能使之具有某种不亚于描写的效果。对于比较复杂的事情,叙述本来是比较困难的。亏得蒲松龄以简驭繁。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量词的灵活运用。

由于两只狼在前面没有以形状和颜色来区别,这给后来分别叙述二者带来了难度。蒲氏起初肜了两个“一”(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代表两只不同的狼。紧接着,情势变化了,再用两个“一”就缺乏变化了。他改用位置来区别(后狼、前狼)。

等到骨头吃完了,两只狼仍继续跟踪着屠户,但它们是并排,还是一前一后,或者是一会儿并排,一会儿一前一后,就不值得交代了,作者就干脆含混地用“两狼”(并驱如故),不再强调二者的区别了。接着,作者又有区别了:“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还是用一个“一”字,就轻而易举地把两只狼恰如其分地分别开来了。

读者只要从中获取必要的信息,凭上下文想象出二者的不同,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区别,本来可以写出很多,但是,作者略而不计。这就是精炼的“精”的要义。不要小看这样的文字。这里有作家长的匠心——尽可能把与情节无关的细节省略掉。把动作和情景减少,以免干扰读者对情节因果链的注意,这是本文之所以精炼异常的原因之一。

本文的好外不仅仅是精炼,还在于把有限的细节有机地组织起来。

随着故事的进展,叙述出现也细节和比喻,有一点描写。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这是因为,这种状态是一个悬念,结局时将有一个解释,这对情节有相当的重要性:屠夫杀了两只狼后才悟出来,原来狼做出心不在焉的样子,是为了麻痹他(“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结局使前因获得了解释,读者对情节的意义有了新的体验。这种情节因果的有机构成,正是小说的特点。

这篇文章,表面上看,好处是写得很干净,没有可有可无的话。但光是这样还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地方又有一些描写的笔墨。仔细分析以后才发现,凡是花了一点笔墨的地方,在后来都是有新的意义。这就使这篇篇幅很小的文章,在文字结构上,具有了一定的有机性。前文不仅仅是为了前文,而且对后文有用,后文也不仅仅为了后文,而且对前文有用,这叫做用笔有前后照应之效。

文章最后有一点议论,从小说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省略的。现代小说家往往回避把主题都讲出来,因为把倾向性隐藏在情节发展过程中,更有利于调动读者的心理参与。现代小说更倾向于为不同读者的多元理解留下充足的空间。

但蒲氏是我国古代文言小说家,他的《聊斋志异》几乎在每一篇故事后面都要发一通议论,有时用“异史氏”的名义(其实也就是他自己),有时则作为文章的一个部分。可以把这一看成是一种体式。不仅《聊斋志异》如此,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文章后面就有“太史公曰”。这是一种传统的格式,蒲氏不过是稍稍作了一些调整而已。

扩展资料

道理

对于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屈服,不能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

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和坚持,取得胜利。

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要勇敢地面对,勇敢机智地进行斗争;因为退缩,忍让是没有出路的。

一切像狼一样的恶人,都是以害人始害己终,自取灭亡。

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无论怎样狡猾奸诈,最终都会失败。

对付能把狡诈奸猾的狼杀死的"屠夫",那就敬而远之吧。

永远不要向恶势力低头。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

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回答5:

一、译文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二、字词

1.词性活用现象:

洞:名词用为动词,打洞。 一狼洞其中。

隧:名词用作状语,从隧道。 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犬:名词用作状语,像狗一样。 其一犬坐于前。

2.通假字

“止”同“只”,只有。 止有剩骨。

3.一词多义:

止 同“只”, 止有剩骨。 停止,一狼得骨止。

意 神情, 意暇甚。 想, 意将隧人以攻其后也。

敌 攻击, 恐前后受其敌。 敌方, 盖以诱敌。

前 前面, 恐前后受其敌。 向前, 狼不敢前。

4.虚词的用法:

(1)之

代词,它,指狼又数刀毙之。 助词,的,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助词,调整音节,不译,久之。 助词,位于主谓之间,不译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2)以

介词,把投以骨。 介词,用以刀劈狼首。

连词,来意将遂人以攻其后也。 连词,用来盖以诱敌。

( 3)“其”的含义

①恐前后受其敌。(指狼)。 ②场主积薪其中。(指打麦场)。

③屠乃奔倚其下。(指柴草堆)。 ④一狼洞其中。(拾柴草堆)。

⑤意将隧人以攻其后也。(指屠户)。 ③屠自后断其股。(指狼)。

5.常用字词:

惧:恐惧。 从:跟随。 故:原来(一样)。 驱;追赶。 窘:困窘。 恐:恐怕。 顾:看到。 瞑:闭眼。 暴:突然。 毙:杀死。股:大腿。 寐:睡觉。 黠:狡猾。

三、《狼》分析

《狼》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狼三则》。

《狼三则》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户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户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第二段分两层。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果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方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今天我们重读这个故事,可以悟出一个正确的道理,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