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理论来说可以先找物业交涉,如果物业以你不具备专业查账资格,那么你可以雇佣专业会计事务所专业会计查账。但是难度不小。单独行动难度很大,有能力的话最好找业委会或者相关上级部门。
正常情况下小区的水电应该都是一户一表,供水供电部门直接向终端用户收费,你可以到相关部门查阅;如果是物业代收代缴的,你有权利到管理处直接要求物业提供你想了解期间的抄表记录。
供水供电事业单位一般向终端消费者收取费用,供水供电事业单位可以上门亲自抄水电表读数,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上门抄取;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给查询的,不会傻到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