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业务,计算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2025-04-13 12:53: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吉林国税小王告诉你:
以旧换新业务,按新货物售价计算增值税。仅有金银首饰以旧换新除外。
本题中,不含税销售收入=(3000/1.17)*100=256410.25元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税率
=256410.25*17%=43589.74元。
明白了吗?
你只需记住一个特例,即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按差价征收增值税。如金戒指零售价2000元,换加旧金戒指折旧1500元,实际收客户500元,计算增值税是,只按500元征收。

回答2:

3000*100/1.17*.17=43589.74 以旧换新的钱财政会付给商场的应该确认销售。
可以做借:银行存款(现金) 2800
其它应收款 2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564.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35.90

回答3:

税法规定:以旧换新业务,新的产品要求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同时当购入旧产品,如果旧产品开的时专用增税,也是可以抵扣的,现在是零售环节,所以没有专用税票可以做进项抵扣的问题。也就是3000元/台*100台=300000/1.17*17%=43589.74 元
以上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4:

销项税额=3000*100/1.17*17%=43589.74元,由于收回旧电视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无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那么该业务应纳增值税为43589.74 元

回答5: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独立出售同类货物的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题的销项税额计算应该是=[(3000+200)/1.17]*100*0.17
销项税额还应减当期的进项税额才等于当期的应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