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的名称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变更了会不会影响劳动合同?

2024-12-03 10:16: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用人单位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见,用人单位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只是用人单位相关事项的变更,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未变,这些事项的变更并不影响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回答2:

单位名称注册后不能随便更改,假使要更改是要对原来登记的公告注销。当然,单位名称变更,就不是原来的单位,对劳动合同是直接有影响。
假如单位的法人更改,只是法人更改,这与劳动合同无影响。

回答3:

不会的。否则就是违约,就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4:

用人单位名称与法人名称变更,注意是“变更”,一定有与单位、法人有关联性,说明有“转让、兼并”等真实意思反映(意味着新的承接人要承担相关的债权债务、原合同履行义务),而非新注册,这点你们可仔细了解下公司法的相关条例。
变更后,不影响原合同的履行,放心。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