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举"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的例子"

2025-01-19 11: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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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式行政行为举例:

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通俗的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要一种方式或形式后才能实行。

非要式行政行为举例:

如治安管理处罚中的口头传唤,无使用书面的传唤证的要求。

非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适用于下列情况:

(1)情况紧急,来不及采取某些必要的形式;

(2)行政行为的内容简单,对相对人的权益影响不大,或没有影响,无须在形式或方式上要求等。

扩展资料:

“式”虽然在客观上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联系。因为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具有复杂多变性,而且极具时效性,这就决定了法律不应该也不可能对其进行过多的形式上的限制。

但现代法的公平、公正以及保护人权原则的普遍性,又要求法律不得不对某些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进行规制,以此来平衡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地位的失衡。

划分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的意义在于:要式行政行为就其形式而言是一种羁束性要求,若不具备相应的形式,就会因形式违法而被宣布无效;

而非要式行政行为就其形式上讲,是一种自由裁量性规定,采取哪种方式或形式,行政主体有选择余地,原则上不发生因 形式而违法的问题,但同样可能发生不公正或不合理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要式行政行为

百度百科-非要式行政行为

回答2:

1、要式行政行为:指的是法律对某些行政行为采用特定的形式有专门的要求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对行为形式不作专门要求的行政行为。
2、例子:
(1)要式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非要式行政行为:如城管去执法中警告小摊小贩

回答3:

书面材料乃要式 口头的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