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拒绝对损失物品估价可视为放弃赔偿。
2,非法物品可不于赔偿。
3,保险公司的估价并不能作为最后赔偿数额,需要保险公司出具定价单才可作为赔偿数额依据。
4,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一经开出就可生效,对于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诉或提起诉讼。
5,既不签字又不申诉和起诉的可视为默认认可,1年后视为自动放弃赔偿。
责任认定书应该是一式两份的吧,事故的双方每人一份,事故处理科留存档案一份,你说的是不是现在有一方没有给你损失维修的单据,你报消保险这一块实现不了,对方都不着急你着急也没有用,反而你越是催他们越是不给你,是不是,这事情你不必要着急,他没有给你单据因为他也没有拿到你交的事故押金。没有凭据交警应该不会给他们钱,即使诉讼保全到法院了也拿不到钱,他必须给单据这些只能部门才会给付你交的押金,这些单据到时会由这些职能部门给你,而不是事故的另一方。如果你是私了的经保险公司同意后,他不找你陪钱拉倒呗,你不用着急他们会联系你的。
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时效是有规定的,交警队必须必须出,只是调解无法处理。这种情况直接找警察,如果无法调解,他们应该出终止调解书,再起诉法院调解认定,再行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