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见下面:
持户口本、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户口本、、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
毕业生回迁一般都有学校出具的回迁介绍信,需带父母户口本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咨询,各地需要的材料不同
一,毕业回迁户口(从学校迁回)
1, 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 “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2, 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我国有些地区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有些地区则没有,各地户口政策有些差异,具体规定应当询问当地公安部门.)
二, 毕业回迁户口(从人才中心迁回)
1, 到人才中心办理“户籍证明”, “解除关系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
2, 持 “报到证”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三星期左右) 如果在本省内,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则省略第4点
4, 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拿回原籍办理落户. (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5,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
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
户籍管理发接受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