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辞职,这也是劳动法的要求。
除非单位承认你提前30天提出过辞职,否则现在你没有证据证明你30天交过辞职报告,因为单位签收的日期是31号。即使现在,你手里也没有单位收到你辞职报告的证据,30天之后单位又说没收到呢?(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
由律师的角度看,交辞职信应该要单位给收到证明,或者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自己保留必要的证据。
单位是否承认你提前30天辞职,你最好同领导沟通确认一下,如果领导不承认,你最好通过录音或重新快递辞职信的方式,保留本次辞职的证据。
你那个不算,你得4月30离职,你没啥证据啊,,可以这样,你跟你领导商量,那里有个离职日期,你领导觉得你业务交接啥的都OK,那就可以在离职日期那里签字如(同意4/7离职)那样人事部就不会扣你工资了,要不会说你没遵守30天规定,,,你现在可以做的是先把你领导签字的复印,自己拿一份,再跟;领导谈话,可否协调/离职的时候要搞好领导关系啥的..这世界很小的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有同事或你的领导帮你作证明也可以。
通常的法律上做法是通过快件寄给公司,保存邮寄时的凭证作为证据。
楼主可以去询问下 如果楼主害怕领导扣工资什么的那就老老实实的再干一个月 个人建议去问下 毕竟是之前交过一次 而且你第二次写的是3月1日 不是3月31日 所以这样可以有理由去询问 当然会有再让你干一个月的肯能 所以楼主要有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