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贷款条件和材料: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在本市有固定的住所且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或经济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则上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的经济收入不得低于贷款金额的1.5倍或能够提供净值不低于贷款金额2倍以上的财产证明;
3、个人信用报告中无贷款逾期和信用卡恶意透支等现象,信用良好,同时无违法犯罪记录;
4、提供银行认可的房产抵押、存单(国债)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