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姐赠予妹妹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姐赠予妹妹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2-03 01:48:0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夫妻一方婚后取得赠与的住房,在没有赠与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婚后取得共有住房。
  如果赠与方和受赠人有书面协议约定,注明是赠与当事人一方财产,那么办理完毕赠与过户,该住房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回答2:

假如赠予协议里写的是妹妹的名字,就属于妹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是不能分割的。

回答3:

看有明确赠与协议没有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