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生活标准,劳动仲裁的话我怎么要他给我补齐差额?

2024-12-01 04:11:58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说明事实,提出要求。当初约定多少就说多少,任何约定包括合约协议都不能违反现行法律,否则是无效的,不管你是否同意。而且公司未与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你一定能要回你的工资的。

回答2:

只要申请了仲裁那么就会得到公正的裁决的。

回答3:

根据国家劳动法啊。

回答4:

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 要求补偿差额部份
仲裁的时候记得收集证据,能证明你在那单位上班及上班时间
可以要求自你上班之日满一个月后至你离职的时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没有给你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可以要求补缴
具体可以HI我

回答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协助

回答6:

其它能证明你是它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