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工资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一次性结清,如果辞职之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 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2、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过需要证据,而且时间周期比劳动监察周期长,如果仅仅是工资不发,没有其他纠纷,建议选择第一种维权方式;
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好,不然得有其他押金条和工资袋之类的证据证明你和劳动公司的劳动关系,否则要先确定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外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建议你直接去找老板,说明情况,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再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又碰到无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