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办暂住证需要带什么

2024-12-05 06: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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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需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回答2:

按照我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回答3:

  1. 办理暂住证本人持有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2.去暂住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必须由负责人为暂住者进行登记注册,

3.然后就可以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人暂住居民家,必须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5.如果是暂住在出租房屋的,必须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回答4:

一般身份证就可以了,有的地方需要工作单位证明。

回答5:

身份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