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这个临时买卖合同是中介方自己设定的吗?如果是,则不需要交纳,属于霸王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违约金是指买卖方即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协议 中介方收取的中介费是指买卖双方的信息服务费 在天津是双方各1%收取的 这个是市场官价 具体的收取标准可协商 原则上讲签订合同便视为买卖交易成立 是可以收取相应的信息服务费的 退还那就另当别论了
这个啊,收费是必须的,不过不是这么多,这个应该是自己公司制定,你可以和他沟通,只需要交些必要的跑腿费之类的就可以,200元之内,我是说两方。
不用理他,典型的合同持有人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格式合同,法院不会支持,只有双方交了定金就必须交易成功那不成立强买强卖了,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