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不给我发工资,也不让我来上班,我改怎么办?

2024-12-01 13:39: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建议:先邮寄要求回去上班的申请,然后多几天,再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期间的工资等!

回答2:

公司不发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将这作为理由解除合同,至于调查你单干的事情,并不能作为公司不发工资的理由,你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仲裁,但是如果你真的被公司抓住了对你不利的证据,公司也可作为抗辩,但是无论怎样公司在没有做出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是必须要给你工资的

回答3:

可以维权。
按照劳动合同法,如果你与公司签订合同,并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给你支付有工资,
不得在任何理由下拖欠你的工资。如果拖欠时间超过1个月,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因为公司没有给你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所以你的工资完全可以要到,并且如果通过劳动监察部门,
公司还要支付赔偿金。

回答4:

你们公司违约,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要求其履行劳动合同,安排约定的职位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双倍的补偿金。
就看那种选择对你有利了。

我也想问下天数 万一说我无故旷工 这个有多少天的时限吗
这个要看你们公司的内部规定,法律只会规定公务员的。

我是3月5号出差回来的 回来后 一直到现在 现在是我该去找公司要个说法 公司肯定不会给你出具这个证明的啊 怎么办呢
你要什么证明?你只要证明公司不给你开工资,不给你安排工作就行了,方法很多,最保险就是公证员陪同取证。

回答5: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