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怎么投诉啊。打了宝安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他们也基本上不管,谁有确实可行的办法?

2025-01-20 10: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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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是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如果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回答2:

那问清你们公司领导的意思,是不是想让你离开。如果是你只能离开。如果不是。就让他们和你签

回答3:

现在还是很多公司未给员工卖保险.很常见.一般政府对这种投诉基本是不会有什么反映的.因为政府某部门会考虑到招商引资等问题往往把务工者的利益漠视.你现在只能和公司协调了...应该没其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