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

2024-12-03 08: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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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2010年4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是参照的标准为: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83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75元。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480元

6、住院伙食补助费(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费人/天:15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因不知受害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也不知其年龄大小,所以具体金额需要根据上述标准及法条进行计算。在这里,需要提示,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为0.1。以受害人为农村户口、年龄未超过60周岁进行计算=10007*20*0.1=20014元。如果是城镇户口则=24611*20*0.1=492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