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辖2市、1专区、17县: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县、中宁县、同心县、灵武县、盐池县、金积县、固原县、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泾源县。总面积约6.64万平方千米。
2、内蒙古自治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23日,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举行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来自内蒙古大部分盟旗的蒙古、达斡尔、鄂温克、汉、满、回、朝鲜等各民族代表393人出席会议。会议通过决议,成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包含了察哈尔省、兴安省以及宁夏省、热河省、黑龙江省和绥远省的部分地区,选举乌兰夫为自治政府主席。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日,新疆有14个地、州、市,90个县(市),其中34个为边境县(市)。
4、西藏自治区。1965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请示报告》;8月23日,周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8次会议,讨论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同意于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应的议案。
5、1958年3月5日,广西省改为“广西僮族自治区”,省一级的“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钦州、廉州再度划入广西。同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改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扩展资料:
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分类型,在中国相当于省一级的行政单位,相比普通省份,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务方面,会拥有比其他同等级行政区来得高的自主空间。在我国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成立的先后次序和时间分别为:
1、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1955年10月1日;
3、宁夏回族自治区:1949年9月23日解放,1954年撤消宁夏省,1958年10月25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4、广西壮族自治区:1949年12月11日解放,1950年2月8日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5、西藏自治区:1951年5月23日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拓展资料:
内蒙古,简称“蒙”。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横跨中国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地区,接邻八个省区,是中国邻省较多的省级行政区之一。
内蒙古地处欧亚大陆内部,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全国总面积的12.3%;2014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504.8万人;全境主要分布有汉族、蒙古族,以及满族、回族、达斡尔、鄂温克等49个民族,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新疆,简称“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位于中国西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也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斯坦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宁夏,全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市,成立于1958年10月25日 [1] ,是中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处在中国西部的黄河上游,东邻陕西省,西、北部接内蒙古自治区,西南、南部和东南部与甘肃省相连。南北相距约456千米,东西相距约250千米,总面积为6.64万多平方千米。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辖5个地级市,22个县、市(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得黄河水灌溉而形成了悠久的黄河文明。 [2] 早在三万年前,宁夏就已有了人类生息的痕迹。公元1038年,党项族的首领李元昊在此建立了西夏王朝。历史上是“丝绸之路”的要道,素有“塞上江南”之美誉。
广西,简称“桂”。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文:Gvangjsih Bouxcuegh Swcigih),首府南宁市。得名于岭南西道、广南西路,南临北部湾,是中国唯一沿海的自治区。与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相邻,并与海南隔海相望,下辖14个地级市,111个县级行政区(40个市辖区、8个县级市、52个县、12个自治县)。
广西地处中国华南地区,介于北纬20°54′-26°24′,东经104°26′-112°04,南濒北部湾、面向东南亚,西南与越南毗邻,大陆海岸线长约1595千米,是全国三大侨乡之一。
西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
西藏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及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参考资料:少数民族自治区-百度百科
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
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建立。
我国1955年10月1日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宣告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此后,广西境内的行政区划虽时有变动,但自治区一级的建置未改变。1965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从自治区成立20周年的1978年起,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纪念日的3月5日改为12月11日,与右江苏维埃和红七军成立的日子相一致。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以原宁夏省行政区域为基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成立于王爷庙(今兴安盟乌兰浩特),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我说的都是它们以自治区这个名字成立的时间,但他们很早就是中国的领土了。
1、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1955年10月1日;
3、宁夏回族自治区:1949年9月23日解放,1954年撤消宁夏省,1958年10月25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4、广西壮族自治区:1949年12月11日解放,1950年2月8日成立广西省人民政府,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5、西藏自治区:1951年5月23日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