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发票丢失并过期,怎么处理,会不会受到处罚???

2024-12-02 09:49:2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会的哦!如果只是一两张也不会罚太多,200元足矣。
但是办手续还是比较麻烦的:
一、到税局索取一个登报声明的申请表
二、到指定的报纸出发个遗失声明(一般也得200-300元)
三、拿着等有声明的报纸,到税局去备案。
四、税局把你丢失的发票在系统内做核销处理。
五、给你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用处罚决定书、办理过程中敲了税局章并可以体现发票号码的资料入账。我建议把那报纸你们也留份。
提醒一下:处罚额度跟你们丢失的发票数量直接相关的!
办事儿的时候最好随时带着公章、法人章、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

回答2:

  1、所有的发票丢失都是不能重开的,不管是谁,不管是因为什么。
  2、应去税务局办理“丢失发票已报税证明”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抵扣丢失,现已过期,如果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050号》原因的,那么只有由纳税人自己承担责任。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0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若你公司逾期未认证抵扣的原因属于公告所述的客观原因,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你公司是由于疏忽导致发票逾期未认证,不属于公告所述的客观原因,则此发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担此损失,公司有权向直接责任人追偿。

回答3:

  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主管税务局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开具流程:

  (一)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二)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回答4:

那就想办法找人补吧。否则处罚就是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