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打结婚证,但生活在一起二十年了,户口也上了,但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2024-12-04 14: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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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首先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们没有结亏戚婚,只是同居关态让系。所以想“离婚”也就简单了,分开不再一起生活就可以了。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财产、确定孩子抚养权。也可以补办结婚证后按离婚诉讼处理。
《婚姻法》解释一: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婚姻是自己两个人的事情,与父帆空局母没有关系,父母的意见只是你的参考,不能妨碍你结婚离婚的权利。

回答2:

都没有离婚证不存在离婚啊

回答3:

没有结婚证,哪来的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