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你所说的“小偷被抓的时候他正好出了车祸,花了很多钱,现在还不能出门”这些不属于法定的酌定减轻或从轻量刑情节。如果要考虑减刑或者少罚些款,要犯罪构成上考量。如不知是赃物而收购·····
1、要看是否知情,如果不知情,则无罪;
2、如果知道这是赃物并收购的,则涉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3、如果事先与偷盗者约定好,盗车者盗取后由他收购的话,则涉嫌盗窃罪;
4、《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值依据涉案车辆的估价鉴定结论为准,2007年5月11日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买卖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买卖机动车达到五辆以上或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个人的身体状况(尤其是车祸这类突发事件)一般不是量刑的依据。除非真的伤很重,身体状况很差可能法官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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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想分情况的吧 知情的收赃 和不知情毕竟有区别的 最好拿出证据证明是不知情的 这样会轻点
希望你朋友没事吧 做人呐 就是不能贪图便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