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怎么判

2025-01-21 06: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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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律师负责任地回答你—— 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对原《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进行了修改。2007年5月11日,根据《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了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盗窃、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罪名。2007年11月6日,“两高”正式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正式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罪名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因此你所说的“销赃罪”,应该称为“掩饰犯罪所得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本律师的经验,按照这一条的规定,鉴于只有6000元市场价,一般判一年左右有期徒刑,如果赔偿好,可以适用缓刑。

回答2:

现在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回答3:

销赃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般情节量刑是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3-7年。附加刑是“并处罚金”。两辆电动车的价值应当是3有年以下。法条可查阅《刑法修正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