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的轻微犯罪记录不记入个人档案。其他犯罪记录,都要记入个人档案。
2、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犯罪时超过十八周岁或者未满十八周岁,但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记录不封存。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