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科举分为三甲。头甲三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第一名,称“传胪”(起初,三甲头名亦称传胪,后仅限于二甲头名),中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人数最多,赐同进士出身。这里的“同”实际上表示的却是“不同”,目的当然是为了给落第的贡士(非举人,举人是乡试合格者,只有经过会试合格,才能进行殿试)一点心理安慰,省得他们一时想不开了上街游行,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明清每科考毕,录取人数自一百至四百余名不等,分为三甲。一甲三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40或50人),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称“传胪”,又称亚元(起初,三甲头名亦称传胪,后仅限于二甲头名)。三甲若干人(清朝时一般为100-300人),赐同进士出身。
这个“同”字,其实就是“不同”的意思。“同进士”着实令人尴尬:好似饥肠辘辘之时,旁人端上好饭好菜,却赫然发现盘中粘着一只青头苍蝇,为肚肠计,不能不伸筷子;一伸筷子,又恶心得难受。因此,稍稍自尊自爱之徒,都会将“同进士出身”当作一种不能一洗了之的难言之隐,其实就是准进士,是进士的后备人选。在古代科举等级上,比进士低但又高于举人。
然则有元、明、清时,贡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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