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女没尽到赡养义务能得到我父亲的遗产吗

2024-11-28 14: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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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继父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而继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得到其继父的财产,但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2:

您好!《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财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这里指的儿女,包括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尽管继女没尽孝道,应受到谴责,但法律没有因此而剥夺其继承权,她仍可以继承继父的遗产。